山东法制传媒网:(崔凯)为不断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的人民满意度,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长城司法所通过多项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努力建设“阳光司法所”司法所。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所内干警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利用工作之余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同时,开展“进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走访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重点人员,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方向。解决辖区突出矛盾纠纷,确保辖区内的社会秩序稳定;走访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给家庭困难的重点管控对象送去生活日用品并给予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塑生活的信心。
转变工作作风,工作深入群众。组织司法所干警进村入户走访,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纠纷调解工作,宣传司法所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听取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做到了边宣传、边调解、边援助。在工作中,司法所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义务为群众书写法律文书、免费发放法律书籍等形式实施便民服务,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低保家庭、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开展法律帮困、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变从前的坐等群众上门为进村入户提供法律服务。
努力打造“阳光司法所”。为更好地推动司法所各项业务开展,长城司法所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九项职能公开上墙。还专门印制了司法所便民服务传单,将司法所的职能权限、业务范围、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使群众更加了解司法行政业务,便于群众寻求司法行政帮助,努力打造“阳光司法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长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