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亮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了让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民法典》,起到“领头雁”的作用,带领群众更好的学法、用法,山东省兰陵县南桥镇积极开展机关干部学《民法典》活动。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党委书记在南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领学《民法典》,并强调,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民法典》,为南桥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机关干部集中学。镇长在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领学《民法典》,并要求,机关干部要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此次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全体机关干部中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一股热潮。(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南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