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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部署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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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部署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月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共1260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民事法制保障。
 
  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7月份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积极响应市、县司法局号召,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月活动。
 
  《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民法典》出台后,6月25日兰陵县庄坞司法所积极协调庄坞镇党委政府购买《民法典》40本,发放到镇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确保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人一本,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镇领导干部首先带头学习《民法典》,科级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维护民法典权威,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的时开展集中学习民法典会议。
 
  组织全镇机关干部观看民法典宣传视频,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专题宣传片,推动领导干部掌握民法典知识,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将《民法典》学习与党员学习相结合,各社区村居利用上党课的时间集中广大党员深学细学《民法典》,做好党员示范作用,弘扬民法典精神。
 
  《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农村。将《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彩页张贴在全镇53个村村办公室的宣传栏、墙面,吸引农民朋友驻足观看,让农民朋友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的了解民法典知识;新时代文明志愿者通过惠民政策宣讲向群众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介绍《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把民法典普及到农民朋友身边,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利用扶贫走访时机,到贫困户家中宣传《民法典》,发放宣传册。通过“法律进村”活动,为农民朋友送去了法律知识,让“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农民心中,增强了学法用法的意识。
 
  《民法典》学习宣传进集市。庄坞司法所在集市设立咨询台,普法志愿者们走进集市,为前来赶集的群众和商贩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普法小扇子,结合《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讲解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内容,同时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他们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下一步庄坞司法所将继续以《民法典》的宣传教育作为今后普法工作的重点,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面推进平安庄坞、法治庄坞建设。(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