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面对面,温暖在身边——
山东济南章丘区司法局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方桌会”走进文祖街道石子口村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洪琳)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为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司法局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文祖分队走进文祖街道石子口村,开展了一场面对面、心贴心的民法方桌会。
本次活动由济青律师事务所孙学莲律师进行宣讲,孙律师对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继承、侵权、婚姻、赡养等方面法条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解读。“如果想将名下房产于在世时转到子女名下,但又担心子女不给自己养老,可以在转移房产时设立居住权。”“出现高空抛物致人伤害,在无法确定行为人的情况下,对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文祖司法所副所长门颖就《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阐述,并表示本次方桌会是为帮助百姓学好用活《民法典》,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举办,希望大家不拘束,积极参与其中。
在场群众围坐桌前,认真聆听讲解并积极提问,特别是在赡养、强制执行与房产继承方面踊跃发言。“我有2个女儿,1个儿子,3个孩子都赡养了我,我去世后,女儿能继承我的财产吗?”“如果我的孩子不对我进行赡养,我起诉并胜诉,但孩子还是不给赡养费,我怎么办呢?”等等。孙律师一一进行细致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方桌会得到了在场群众的充分肯定与认可,纷纷表示《民法典》贴近生活,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应该认真学习、多读多看多用。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全社会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是法律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此次活动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对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司法局文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