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灵活就业人员“多缴多得”的含义是什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兰陵芦柞司法所民法典宣传月在行动之社区矫正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了在辖区内营造“平时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7月8日组织了社区矫正对象分组集中学习《民法典》。
 
  学习中,首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背景和意义,然后由各社区矫正对象逐条朗读《民法典》中胎儿权利保护、增设居住权制度、禁止高利放贷、设置离婚冷静期、明确物业对高空抛物负责等亮点条文,并节选学习了民法典部分其他内容。通过学习,社区矫正对象感触良多,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对自己权利的保障作用,并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监管,顺利解矫,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芦柞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主要采取“线上+线下”和“自学+集中”两种模式,通过社区矫正微信群学和发放宣传资料学相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在家自学和到司法所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