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尹玉明 张颖)为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强化履职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将人大相关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博山落地生根。
一是适时对社会治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视察等监督活动。上半年,已对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个与社会治理关系密切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促进了社会治理部门行政效能的提升;组织开展检察官履职工作评议,确保了司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落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有力推进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博山区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查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野生动物保护的强大合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实施区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和社情民意信息征集、报送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上半年,编印社情民意5期,意见建议共30条,其中,涉及道路修建、公交车站点增加、集市占道经营等社会治理领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是针对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结合相关新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备案审查。目前正在组织对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备案审查,预计8月底审查结束。(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