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瀚阳)为做好“十一”国庆节前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9月11日上午,山东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四十里堡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组织开展了本月的第二批次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及公益劳动活动。
集中教育学习分为三个部分:首先,重申矫正期内的纪律要求,并通过反面案例的讲述使服刑人员认识到纪律要求的严肃性;其次,强调了服刑人员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相关制度;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总结,要求服刑人员谨言慎行,从思想上重视,从行为上约束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特殊身份,深刻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勿因再犯错而悔恨终生。
会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下,全体社区服刑人员手拿工具按各自分工安排,对镇政府便民服务大厅附近建筑废料进行清理。
劳动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综治办工作人员将一名对矫正存在抵触心里的服刑人员李某和新入矫的服刑人员赵某某留下谈话,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二人明晰了矫正工作的内容和含义,二人表示今后将认真改造,不辜负家人、不辜负社会。
此次活动敲响乐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警钟,防止服刑人员在节日期间出现思想松懈,避免出现放松自我要求的倾向,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中秋国庆期间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不仅培养了服刑人员的公益劳动意识、服务意识,而且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体验给别人和自己带来的满足感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放下心理包袱,更好的融入社会。(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四十里堡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