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振)山东兰陵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充分发挥定位手机功能,施行“双结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入矫签订承诺书与平时加强学习相结合。每位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时都要签订《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使其明白自身责任义务。日常监管过程中,组织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管理工作制度》,突出定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教育。
每日定位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司法所每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查询手机轨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同时,不定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手机联系,确认持机人就是社区服刑人员本人,防止部分服刑人员人机分离、脱离监管。
通过对定位手机的有效利用,使其成为司法所有力抓手,把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山东兰陵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