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艳琳)
【案情简介】
山东沂南县界湖街道某村高某与樊某是邻居,樊某酒后到高某家中借钱,高某没钱借给樊某,樊某遂趁着酒意抓起桌上水果刀将高某砍伤,造成高某腿部受伤入院治疗,后高某多次找樊某索要5万元医药费赔偿,樊某因赔偿金额太多,双方未达成一致,产生矛盾纠纷,因此高某向某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此纠纷。
【调解过程】
街调委会受理该纠纷后,立即组织调解小组进行调查,了解事情发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高某与樊某是一个村的邻居,平日里关系较为不错,只是因为樊某平日爱喝酒,而且脾气急,性格冲动,一天酒后因为跟老婆在家中吵了几句嘴便来到邻居高某家中赌气借钱,高某见樊某喝多了,说话也不清楚,就跟樊某说自己没钱借给樊某,樊某遂抓起桌上的水果刀向高某乱砍,高某闪躲时,水果刀砍伤了高某右腿,随后高某家属报警。警察到后查看现场,将持刀行凶的樊某带回派出所,后樊某取保候审。高某被送进医院进行救治,花费医药费3万余元。现高某要求樊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
养费和后续治疗费共计5万元。樊某与高某争执的焦点在于,樊某本来就不富裕,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赔偿高某,高某不依不饶,一分钱都不降。
调委会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分别开展工作。对于樊某,调委会指出,酒后砍伤他人,樊某理应承担高某因伤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其他有关损失。但考虑樊某家庭确实不富裕,也认识到自己伤人的错误,调委会同意去做高某的工作,让高某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赔偿金额。随后,调委会来到高某家中,说樊某已认识错误并同意赔偿,只是赔偿金额过高,樊某负担较重,看在平日里大家都是一个村住着,又是邻居,也没有很大的矛盾,可否降低赔偿金额。见高某态度有所松动,于是调解员将樊某叫至高某家中,就赔偿金额做进一步的沟通协商。一方面尽可能给伤者最大限度的合理补偿,另一方面也不让樊某负担过重。
【调解结果】
在调委会的多番劝导下,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樊某赔偿高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共计3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清;
2、樊某向高某赔礼道歉。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调解中,首先调解员要仔细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该纠纷的来龙去脉做到心中有数,并准确找出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事实和存在争议的焦点,切实做好“医病”的“望、闻、问、切”,找出病症,对症下药;其次,调解员一定要稳住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避免事态再升级,敏锐捕捉当事人态度的微妙转变,择时而动,找出突破口,用最敏捷、最准确、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说服双方当事人;最后,拟定的协议要公平公正,便于执行。(山东沂南县司法局界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