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为进一步促进社区(村)换届以来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全面提升庄坞镇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解决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2018年6月27日上午,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集中对全镇各村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庄坞镇53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庄坞镇党委副书记杨立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庄坞司法所所长徐远东同志就人民调解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调解的方法进行培训,并重点学习了《土地承包法》和《婚姻法》,使调解员从理论高度得到提升。徐远东所长强调,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提出无理要求,一定要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在不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培训既增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也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为今后更好地为村民服务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2018年,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整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体系聘请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人才,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建设上打造“一小时法律服务圈”,让辖区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到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