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单县司法局曹庄司法所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突出“治人先治心”,注重心理矫治,减少重新犯罪的机率,提高其对社会的认识能力,培育其对人对社会的信任和良好情感,增强社会责任感,消除反社会意识,使其顺利融入主流社会。
一、搭建指导平台,准确进行角色定位。矫正工作者既要严格遵循平等交友、严守秘密的原则,又要善于运用倾听、支持等心理技术手段,还要做到耐心、细心和诚心,真正树立“恨其罪,爱其人”的观念,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自我剖析为目标。
二、把好入口关,建立心理矫治档案。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判前社会调查、一对一的沟通、与社区服刑人员周围的人谈话等措施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开设心理矫正讲堂,在日常辅导方式上,坚持面上指导与点上矫治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全面强化心理矫治软件建设,针对不同年龄结构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开通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平台,加强沟通交流,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调整心理状态,重树生活信心。
三、找准切入点,落实“处方式”心理矫治措施
通过建立以心理测量为主,以观察、评定、考核为辅的社区服刑人员综合评估体系,根据个案评估情况,综合其他因素,成立相应的个案矫正小组,开展“一对一”的动态心理矫治工作,并制定个人矫正方案,实施个性化的矫正。在找准心理矫治工作切入点的基础上,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预防教育、心理矫治等目标,设计出系统化、程序化、可操作性的心理矫洽措施,真正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这种办法,对现有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加深了了解,有利于更好的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活动,从实处解决服刑人员的困难,为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