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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县浮岗司法所“十个强化”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卫国 李明玉)为切实维护好特殊时期社会的和谐稳定,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山东单县司法局浮岗司法所十项工作同时推进,深入践行治本安全观,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一、强化数据收集力度。通过对矫正人员教育谈话、实地走访亲属邻居等形式深入了解矫正人员的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患等,扩大信息化数据的收集范围,提升信息化核查水平,形成分析研判的常态化机制。
 
  二、强化请销假管理。非重大疾病以及家庭重大变故者一律不得请假外出,严把审核关,着力做好假中跟踪管理、假后考核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在外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力度。
 
  三、强化执法活动巡查。配合县局巡查组、驻社区矫正检察室等建立工作督查机制,以“日检查、月抽查和季普查”方式,全面加强基层日常管理和执法活动,增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
 
  四、强化定位手机管控力度。每天不定时抽查定位手机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定位期间,若发现其定位失败,即给予口头警告一次,若再次发现则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这一做法提升了监管质效。
 
  五、强化积分考核制度。将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责任到人,严格从各个执法环节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同时,将考核积分与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等级挂钩,作为对其实施严管、普管或宽管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普法教育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强化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观念,进一步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矫正人员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接受管理。
 
  七、强化信息交流。参与县局定期召开的社区矫正工作例会,积极汇报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同时,与各所就遇到的难题或取得的经验,进行深入交流探讨,促进执法水平提升。
 
  八、强化违规处罚力度。对社区服刑人员逐一摸排,主要核查不能很好服从教育和管理人员状况,对核查出的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对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申报拘留处理。
 
  九、强化集中学习形式。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严管时期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通报各地不服从管理而受到处理的人员案例,对其余社区服刑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十、强化监管方式。通过手机定位和微信共享实时位置、不定期视频对话相结合,互联网+司法行政监督,精准掌握矫正人员动态。
 
  浮岗司法所在特殊时期社区矫正的集中整治工作规范了各项管理,对矫正对象做到了人防、技防、心理防的综合教育与监管,确保管理无死角盲区,避免了人员有脱管漏管现象,努力使社区矫正效果实现最大化。(山东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