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谈话、安其心、促矫正
——山东单县司法局时楼司法所对社矫人员开展教育谈话工作
山东法制传媒网:(周焱)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质量,切实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意识,确保每位矫正对象都能顺利回归社会,近日,山东单县司法局时楼司法所对辖区内的近期思想波动较大的社区矫正人员高某某进行了单独教育谈话。
谈话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该名社区矫正人员目前的生活、思想动态,并向其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通过谈话,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名矫正人员的态度很端正,但是在认识上还存在不足,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和社会道德规范,服从监管教育,定期到司法所报道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外出请假程序和制度;二是积极进行思想教育改造,树立悔罪意识、感恩意识、珍惜意识、学习意识,要珍惜当前机会,从思想上正视所犯罪行,行动上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同时要克服自卑、放纵、抵制管理等不良思想,树立家庭观念和责任意识,做社会有用之人;三是要面对未来,重树信心,认真接受矫正,顺利解矫,加强自我学习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面对生活,走出犯罪阴影,重树生活的信心,更好的融入社会。
此次谈话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意识,让社区服刑人员在温暖、温馨、温情中,以诚相待,开诚布公,实实在在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与心地相互交流。该名社区矫正人员表示今后一定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地接受司法所的监管教育,努力改造,遵纪守法,争取早日顺利解矫。(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