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强 丁明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山东五莲县司法局汪湖司法所始终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秉承抓调解、促和谐的工作理念,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汪湖镇下辖45个行政村,目前45个村全部建立了村级调委会,并配备了专职调解员,建立了大嫂调解员队伍。借助村办公场所建立了村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
二是规范调解员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固定日期召开调解员例会。传达县局文件会议精神与村庄上报矛盾纠纷信息相结合。群策群智、共商共享,对会上村庄提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集体研判,由司法所给予法律指导,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
三是融合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普法宣传,人人都是参与者。人民调解员作为司法所在村居工作的触角延伸,明确调解员同时也是普法宣传带头人。调解员微信工作群中,不定期推送贴近基层群众需求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调解现场,纠纷调处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山东五莲县司法局汪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