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童曙明 王思淼)2月8日,湖北英山县温泉镇被执行人田某哄闹法院被司法拘留15天。将在看守所里“过年”。
田某2006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英山法院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依法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判民事赔偿71718.73元。田某刑满释放后,一直在外打工,民事赔偿方面大部分没有履行,申请人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英山法院也曾多次对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
几年来,法院多次去执行,田某只是每年给2000元,民事赔偿金大部分没有履行到位。后来法院执行人员去多次,田某一直在外面打工执行不了。2017年10月,法院得知田某准备回家参加儿子的婚礼,执行人员迅速开着警车赶到田某家里催执行款,但是还是迟了一步,田某又外出打工了。
2月8日,田某回家过年,听说法院曾开着警车到他家里执行过,认为有失他的“面子”,喝酒后就到法院拍起桌子大吵大闹,指责执行人员不该开警车到他家。法警迅速采取措施,依法对田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