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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向城镇:严把四关 助力平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金萍)岁末年初,人员流动性较大,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预防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全力营造社区安定祥和的良好氛围,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向城司法所严格把守社区矫正“四关”,逐步展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
 
  严把入矫关,强化矫正人员在矫意识。为帮助新入矫人员明确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和各项监管规定,向城司法所在每新接收一名社区矫正人员之时,便立即组织司法工作人员、村社干部、矫正人员家属组成矫正小组,在宣告室为社区矫正人员举办宣告仪式,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发放矫正须知手册。同时告知矫正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适时穿插近年来社区矫正人员因不配合监管被警告处分的案例,强化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和接受矫正教育的自觉性。
 
  严把监督关,确保矫正人员服从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控,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入矫时向城司法所便根据每名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个人矫正档案、制定个人矫正方案,做到档案齐全,管理到位,防止脱管、漏管。严格做到至少每周与严管人员、每月与宽管和普管人员进行一次电话沟通;保证每名矫正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月组织矫正人员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性劳动和学习教育活动;每月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和生活、工作现状。在年底、假期等特殊时间段更是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做到监督无缝隙、管理无死角,树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严把宣传关,提升矫正人员守法观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有利于矫正人员及时纠正思想错误,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向城司法所特别重视对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观察和教育,积极组织矫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在潜移默化中让知法守法植根于矫正人员的内心,从源头减少不稳定因素。一是将法律常识纳入到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中予以宣讲。在12.4国家宪法日,向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组织矫正人员进行了一堂宪法主题学习教育课,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加强对矫正人员的以案释法工作。向城司法所注重结合实际,利用重要会议召开等时间节点,选择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开展“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等活动,真正达到鼓舞教育警示矫正人员的目的。
 
  严把解矫关,帮助期满人员回归社会。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尾声环节,能否善始善终关系到社区矫正的最终效果。进行解矫前谈话教育,是解矫工作的重要环节。临近解矫,矫正人员容易滋生松懈心理,向城司法所会及时对其进行一次严肃的法制教育谈话,从思想上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预防重新犯罪;同时针对其就业特长与就业形势进行再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在矫正人员期满前一个月,司法工作人员根据其矫正期间的表现,对矫正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相应表格,在矫正期满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并发放解矫证明书。并及时建立个人解矫档案,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重拾信心、面对新生活。(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向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