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悦)为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孔明灯安全管理,防止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引发火灾事故。2月9日下午,山东日照岚山区消防大队会同汾水派出所,扎实开展辖区烟花爆竹孔明灯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全区元宵节期间安全稳定。
检查组重点对各烟花爆竹销售场所的产品储量、是否违规销售孔明灯及消防器材配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销售人员耐心讲解了烟花爆竹存储、孔明灯的危害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知识。检查组还仔细检查了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抽查了单位员工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熟知“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知识,同时检查人员还利用发放宣传页等多种形式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内不能住宿,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做到人走电断;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点内及周边进行巡视,发现危险情况进行现场处置,现场不能处置的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上报。
通过专项检查,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净化,人们的火灾防控意识得到了提高,保证了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山东日照岚山区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