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冯永华)晚上喝酒隔天开车,酒劲未退仍是酒驾。2月7日下午,山东莘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过程中,依法查获一起“隔夜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40分时许,马某驾驶鲁P9F8**牌白色起亚轿车沿新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小刘庄路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拦截。执勤民警在检查马某驾驶证的过程中,闻到马某口中飘出淡淡的酒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当询问驾驶人是否喝酒时,马某非常“理直气壮”地说没有喝酒。然而,经酒精呼气检测,马某呼气检测结果为5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面对结果,马某惊呆了,道出了原委。原来,在昨日深夜,马某与朋友相聚,一时间觥筹交错,喝了大约七八两高度白酒。本以为第二天没事了,便开车上街办事,没想到头天晚上喝的酒到第二天下午仍属酒驾。
虽然马某百般求情,但法不容情。马某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没有受到“照顾”,被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严厉处罚。对此,马某后悔不迭,连呼“不值得”。(山东省莘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