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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宗离婚案折射出司法现状

浏览: 来源:中青法制网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更加深刻地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司法公正的意义与重要性。不仅明确提出提高政法公信力的工作目标,而且也指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在每一个案件中彰显司法公正,使人们信服,让群众满意。

但是即便是在追求司法公正的今天,在我们的首善之都的北京司法系统却仍然有这么一些阳奉阴违法官,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执法犯法,对法律、证据视而不见,制造错案假案。他们欺上瞒下,相互勾结,让百姓告状无门。下面介绍的北京法官操纵华夏银行女高管离婚案就是其中的一个案例。

2011年1月,当时在外企公司工作的秦先生与华夏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易永丰女士结婚,双方都是再婚、都带一个男孩。双方婚前在财产方面口头达成协议:婚前取得的财产仍归原来个人,婚后取得的财产双方共同所有。

再婚后的头两年,双方相处融洽;由于女方在单位承担要职,工作繁忙,秦先生更多的承担了照顾两个年幼孩子的家庭责任;但是2012年3月由于北美经济危机,在外企工作的秦先生失业,从此工作状态就变成时而工作,时而不工作的半失业状态;2013年6月份,易女士在隐瞒财产和收入暴露且男方失业的情况下,依夫妻感情不和为理由提出离婚并起诉到海淀法院。离婚诉讼期间,就双方共同财产方面秦先生向一审法院提供了如下确实可信的证据材料:

1)女方工资银行卡流水证明(银行提供,证明女方离婚期间有恶性转移财产行为,一个月内转移财产100多万);

2)女方工资收入证明(华夏银行人力资源部出具,在缺少5个月收入的情况下,婚姻期间工资收入206万)

3)女方《住房供给金历史交易明细》(证明婚姻期间女方婚姻期间公积金收入98万);

4)《华夏银行总行奖金留存、扣罚及追索办法》(华夏银行文件,证明女方每年30%的奖金被单位留存到3年后发);

5)女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证明女方婚内有价证券64万)等证据材料。

这些证据都提交给一审法院且足以证明女方持有婚内财产的数目(300万左右)。

2014年8月,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两人离婚。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却令秦先生难以置信。判决结果存在严重偏差(将可查证双方300万左右的共同财产,大部分判给强势要求离婚的女方,而处于半失业状态的男方只得到22万),秦先生难以接受判决,先后上诉到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然而,在女方强大的人脉干预下,上诉结果一次比一次让人难接受。各级法院判决书中都错误百出,对证据视而不见,说信口雌黄都不为过了,这么严肃的文件就这样“打发”了,我们的司法公正呢?维护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意识呢?

由于篇幅关系,我们来列举各级法院判决书中的部分错误内容和秦先生对判决书中的评论:

(一审海淀法院的判决书中第6页)

海淀法院的判决书中主要错误在于:

1.对男方提供的双方婚内财产的证据视而不见,硬是说没有证据,是强判硬判的典型案例。

2.避重就轻: 装聋做哑对女方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恶性行为视而不见。只分割男方名下财产,对女方名下财产只字不提。

(二审北京一中院判决书第5页)

北京一中院法院判决书的主要问题有:

1.对女方离婚期间转移婚内财产的错误行为只字不提;

2.故意帮助女方隐瞒财产: 女方自己开的收入证明就206万了,还有住房公积金98万,有价证券60多万等等;但是在判决书里,法官硬是把女方收入写成了150万,对这样的法官真是没有办法了,法官用意如何?当然,后来法官也承认是判决的时候遗漏了女方另外的150多奖金万没判。

3.想尽各种办法掩盖自己胡判行为,是一个凭主观意识胡判的典型案例:在本次离婚案中,明明女方是强势一方,银行高管,收入高,强势要求离婚,但法官在财产分配上还硬是依结婚时间短等理由,依照法律照顾女方。在二审法官眼里,婚姻是否存在是依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来论的,3年7个月的婚姻是不够的。

2014年9月份终审裁定书中比较夸张的是:裁定书中终审法官王某甚至出现案情陈述与一审判决中相互矛盾的笑话,我想终审法官不可能是故意的,那就只能解释为:终审法官根本没有对前二审的相关资料和证据进行研判。这么严肃的法律文书却出现这般错漏,实在让我们对相关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操守捏一把汗。

2015年5月份,曾参与操作秦先生离婚案的华夏银行总行副行长某行长,因其他案件被双规后,秦先生通知二审法官该事件并声称要举报他,二审法官牛旭云法官慌乱之下一面安抚秦先生,一面又把本案当事双方叫到一起给予调解,并当着当事双方的面承认:女方还有150万婚内财产没有判,理由是遗漏了。看,我们法官多么霸气的理由!!

身为人民法官的北京一中院的牛某、高院的王某等人种种渎职的执法情状,令原本神圣的法律蒙尘,让法律失却其维护大众公义的职能。也让人们对法院判案的公允性产生置疑,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进而身为北京市引进人才的秦先生多次上访为自己求一个公正,也力求还司法一份应有的尊严。

当一位北京市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无奈地沦为半职业的上访公民,这究竟是谁的悲哀?秦先生至今仍坚持上访,他始终难以置信,北京身为首善之地、国之首都,在司法公正上竟然存在着如此严峻的问题?执法者如此胡判,枉顾当事人的利益,这中间究竟只是单纯渎职、滥用职权?还是相互勾结,自成体系,欺下瞒上,制造冤假错案?

在笔者看来,这宗原本普通的离婚案,因执法者的非法介入,变得欲加复杂,其背后折射出的更多是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相关的监管部门若不能将监督职能行使到位,那么我们普通百姓离司法公正将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来源:中青法制网http://www.ourdreams.cn/a/2016/toutiaoyaowen_1010/2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