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济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强省会建设战略布局,聚焦“项目提升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以全国前十的成绩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全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分别作专题部署,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计划,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专题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带头研究推进重要立法项目、规范涉企执法、行政争议化解等重点工作,全年对法治建设作出批示43次。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实施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工作,打造“一把手抓法治”品牌。构建“述法、评议、明责、督察、检验”一体化述法机制,6600名领导干部参加述法。二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实施固定议题学法制度,市委、市政府会议学法53次,市、区县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87期,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律师宣讲团宣讲630余场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网络专题培训,参训7000余人次。2个案例分别入选全省首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典型案例、优秀案例。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落实8个方面29项具体任务。抓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结收官,233项任务全部如期完成。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公开各级、各政府部门报告,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系统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构建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四项联动”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相关经验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推广。
(二)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提升政府效能。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调整优化部分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深化街道(镇)管理体制改革,编制完成街道(镇)履职事项清单,健全完善便民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机关内部“一次办成”改革,8040个事项实现上网协同联办,58个数智公务员智能体上线运行,不断提升机关服务管理效能,2025年“数字生态指数”居全国第7位。加强市、区县两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构建城市安全“空天地”一体化全域感知网络体系,组织重点领域应急演练3.65万次、参演120万余人次,相关做法获《中国应急管理报》推广。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市重点事项73个,办理时间、环节数量、申请材料分别压减79%、85%、70%。持续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惠及企业2.29万余家,创新惠企服务“高效办成一类事”入选2025年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推广。山东(济南)中央法务区起势见效,升级“一心一轴三园区”3.0规划,集聚500余家全业态法务机构,形成一站式、全链条、国际化的法律服务集群,与104个国家和地区、199个重要城市共建“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将法治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体系,首创法律服务产学研协作融联体,实现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三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开展“泉诚公开·政府开放”系列活动520余场、参与公众超11万人次。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74件、政协提案565件,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治政府报告反馈的21项意见全部落实。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不断深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各类诉求938.5万件,诉求满意率99.85%,同比提升4.19%。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区县政务诚信建设评价,建设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政务失信案件动态清零。
(三)坚持良法善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高质量推进“小切口”立法。聚焦发展所需和群众期待,制定修改市政府规章8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法规议案6部。出台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以及《济南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等引领发展的政府规章,出台消防安全管理、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法治乡村建设等民生立法。构建政府立法“征集—评估—督办”闭环式工作机制,促进政府立法利民提质增效,相关做法获司法部推广。二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1+8+1”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规范完成8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开展政府系统“建章立制月”活动,新制定和修订制度规范1692项,加强行业管理与内部建设。完成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审查市级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协议及涉法事务114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济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指引》,建立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前提醒机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89件,备案审查52件,对现行有效的26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修改、废止34件。持续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审联动”机制,经验做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推广。完善市、区县(功能区)、街道(镇)三级合法性审查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开展基层合法性审查提级协审改革试点,源头防范行政违法风险。
(四)坚持强化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创新构建“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主要指标实现“1减2提1降”:281个高频检查事项合并为119个联合检查场景,压减57.7%,涉企联合检查率提升至73%,发现问题率提高39%,检查数量明显减少。相关做法入选2025年山东省地方改革案例,获评全省“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优秀案例,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在全国推广。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济南市文明执法规定》市级专门政府规章,修订《济南市推进行政执法精准化规定》,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构建规范执法闭环制度体系。组织社会监督员参与重点领域“伴随式执法”247次,落实监督意见建议182项。持续深化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发布首违不罚情形494项,审慎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在严格执法中彰显法治温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编制市级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事项清单,厘清执法边界。强化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激励约束措施,年度2217人取得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99%。严格执法人员退出机制,注销或收回证件997件。组织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实施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切实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保持低位,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新提升。
(五)坚持法治为民,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一是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完成市人大代表票决的20件民生实事。开展法治为民实事评选,以“小切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公证参与不动产“带押、带封过户”模式,获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专题报道,“带封过户”创新案例入选山东省2025年法治为民实事,获评商务部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最佳实践案例”;创新推出预付消费“信托式”监管新模式——济南“预付宝”,经验做法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广。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四纵四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成立全省首个市级新就业形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泉益邻”法援为困难群体免费办理法律援助1.96万件、经验做法获省委政法委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30.06万件次。二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抓好《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的实施。加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356件,90%以上案件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三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并规范化运行,建立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三所联调”机制,规范12个政府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实质性化解。三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抓实“八五”普法总结提升,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打造“泉晓法”普法品牌,创新实施普法工作提示函制度,开展改进法治宣传教育集中试点,全市开展普法活动1万余场次。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活动,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保持全破。全市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2.2万余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171个,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还有不足。条块结合、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不够有力,区县、部门间推进力度不均衡,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在规范执法提升治理效能上还有短板。规范涉企检查制度机制需持续巩固,“平台之外无检查”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对新兴行业的监管和服务能力还需增强。
(三)在职能转变深化惠企利民上还有差距。部分区县及部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仍显滞后,一些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以法治手段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精准有力,企业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济南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项目赋能年”为总牵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推动“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开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科学编制《法治济南建设规划(2026—2030年)》,深化法治建设监督协作,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固定议题学法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宣讲,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二)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源头规范政府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区县、部门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规范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选用管理,健全基层合法性审查提级协审机制,把牢依法行政源头关。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促进《济南市文明执法规定》有效实施。深化“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发布联合检查场景清单(2026版),推广“无事不扰”事项库,坚决防范和纠治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四)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消费预付卡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惠企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覆盖率。建强山东(济南)中央法务区,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机制,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需求。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