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文玉)司法建议作为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司法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有着重要价值。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在审理未成年个案中发现关于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有待加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审判执行、判后帮教、普法宣传全过程,为了更好地办理个案、治理类案,用心用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承办法官向汪清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以下建议:
完善校园监控设施,建议实现校园监控的全面覆盖。在审理类似案件中,多次出现因监控盲区导致的事件无法查清的情况,部分学校存在监控盲区,这不仅加大了证据收集难度,也是受害者权益保护面临挑战。
提高日常监管力度,强化校园日常监管机制。校园霸凌和侵权行为躲在缺少教师的课间、午休、放学后等关键时刻,若缺少教师的监管将导致这些时段成为校园安全问题的频发期,学校需明确指定在隐蔽区域和关键时段实施常态化的教师值守制度,通过提升教师巡逻的频率、设置安全岗亭,或者建立学生自治组织和安全小区的方式,提升校园安全。
加强对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及家校合作的沟通,加强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资源投入,聘请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富有成效的心理健康课程,并定期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及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韧性和应对压力的能力,减少校园霸凌、学生自我伤害和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完善校园霸凌事件处理机制,配备专业应对团队,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霸凌行为,迅速启动应对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安抚受害者等措施,建立校园霸凌事件的举报和反馈体系,鼓励学生和家长主动举报校园霸凌行为,确保每一起事件都能获得及时且有效处理。
收到司法建议的汪清县教育局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函反馈,表示高度重视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及提示,是能够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社会的“良方”对症,司法建议中的内容很中肯,做到了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在复函中针对司法建议书中的问题都逐一给予了反馈并建立了工作机制,杜绝了“反馈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敷衍塞着、形式主义应付”的行为。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仅靠法院“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多方合力,通过案件提出司法建议是最鲜活的法治教材,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持续优化“菜单式”靶向普法,涉及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法治教育课程,通过发布司法建议、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以案说法”、组织模拟庭审等活动,切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全面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司法建议发挥个案裁判结果的导向作用,通过剖析同类型案件发映出的典型性问题,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建议,发挥防范化解未成年人相关案件风险的功能,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撬动社会治理大效能。(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