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群众,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保命钱”,是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不仅需要社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具备强有力的内控和监管,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参与。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治观念。
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主动加强各项社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其基本精神和要求,不断增强社保法治观念。强化社保守法意识,提高社保用法能力,依法维护社保合法权益,共同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保法治氛围。
二、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办事。
坚持社保法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严格执行社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加强自身涉及社保事务的管理约束,不组织、参与、协助任何非法侵占社保基金的行为,共同维护我市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维护公平正义,强化社会责任。
各参保单位、社保服务机构要主动承担起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责任,将落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各项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参保职工群众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从我做起,珍爱社保权益,主动举报损害社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工作是一场全民战,只有全社会积极响应,自觉参与到打击社保违法犯罪的行动中来,才能真正让侵害社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推动社保事业建设成为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监督举报电话:0537-12333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王长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