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思妤)世界珍稀动物保护日的设立是为了提高公众对珍稀动物保护的意识,并呼吁人们珍惜和保护这些在自然界中较为稀有和珍贵的动物。希望通过这样的纪念日,能够引起更多人对珍稀动物生存状况的关注,从而采取措施保护这些物种,避免它们灭绝。
珍稀动物是在自然界较为稀有和珍贵的动物。国际上各个国家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珍稀动物灭绝的问题。为此,国际上将每年的4月8日定为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
马苏大马哈鱼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案例回顾:被告人吴某、代某使用捕鱼器在珲春林业局某林场辖区内以电鱼方式捕捞板撑子鱼(即马苏大马哈鱼)61条。同期,被告人吴某在汪清林业局某林场辖区内电捕马苏大马哈鱼1条。法院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野生梅花鹿是被列入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案例回顾:张某因想吃野味,使用预先购买的猎夹猎捕了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一头。后伙同战某用木棒将梅花鹿打死,带回家中食用。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张某、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