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2023年“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
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活动在滕州市举行
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4日,山东省枣庄市2023年“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活动在滕州举行。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惊涛,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孙海鹏,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朱景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成信,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剑,滕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建峰出席活动。枣庄市和滕州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各区(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分管同志以及普法志愿者等共计300余人参加活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滕州市坚持法治为基、利民为本,扎实推进“法治滕州”建设,滕州市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市918个村(社区)被各级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4个基地被命名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洪绪镇郝洼村等3个基地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法治滕州”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此次活动既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务实之举,也是推动全市上下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滕州市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依托“八五”普法、“法律十进”等活动,着力集中性、经常性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做到内容为群众所需、方式为群众所喜、成效为群众所赞,让宪法精神在滕州大地蔚然成风,真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优良法治环境,为加快实现“中华善城、现代滕州”强势崛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活动现场,滕州市人民法院、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滕州市公安局、滕州市司法局、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8家单位在现场开设了法律“集市”,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站、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宪法》知识。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人员一行观摩了洪绪镇郝洼村、姜屯镇沙东村等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现场。(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