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掀起宣传学习宪法热潮,12月4日,山东省菏泽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在大剧院联合举办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菏泽市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祥岩主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周生宏出席活动并讲话。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立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衍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乔方臣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牡丹区、鲁西新区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了活动,牡丹区、鲁西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普法宣传人员,市法律普及志愿服务队、菏泽学院青年普法志愿者等共10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周生宏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执政依法用权等法治观念,切实维护宪法权威。要注重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群众,培育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引导广大群众崇尚法治、遵纪守法。要加强对全市法律文化历史遗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打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繁荣发展法治文化。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批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微景观”和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群众生活环境,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建设法治菏泽、加快实现“后来居上”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活动现场,普法宣传人员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咨询650余人次。菏泽电视台分别对普法宣传人员、普法志愿者和群众进行了现场采访。菏泽日报、大众网、中国山东网(菏泽)等媒体进行了全程报道。
活动期间开展了“宪法亮屏”行动,组织菏泽城区各大公共场所及市直各部门单位户外LED显示屏,循环播放以宪法宣传活动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
以此次活动为起点,市直普法责任单位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一个月不间断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山东省菏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