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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河林区法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为全面深化智慧审判无纸化办案和书记员集约化管理“两化”模式,有效确保庭审记录客观、全面、完整,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结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对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的试点工作。
 
  4月28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在坚持依法改革、程序公正、方便群众、服务审判、智能辅助、务求实效等工作原则下,在征求当事人同意且自身具备条件后,依法一审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起小额诉讼案件,根据省高院的指导意见,此类案件的录音录像,可以代替庭审笔录。
 
  采用录音录像替代传统纸质笔录,提高了庭审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更好的贯彻平等、诚信、处分、辩论等诉讼原则。
 
  庭审开始前,书记员在查明当事人身份时将《庭审记录方式告知确认书》交与诉讼参与人签字确认,庭审开始后,庭审法官宣布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过程,用以代替庭审笔录。
 
  庭审结束后,当场检测了庭审录音录像的完整性,生成《庭审录音录像完整性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当场签字,庭审法官签名后归入卷宗。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为推动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破解司法改革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基层贡献,为更好地解决群众的诉讼需求,奉献法院力量。(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