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裁判文书 提升审判质量
吉林通铁法院制定《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制作标准》
山东法制传媒网:(黄佳思)为适应当前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标准,吉林省通铁法院结合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文书格式不一致、表述不规范、排版不统一等问题,在广泛征求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了我院《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制作标准》,进一步统一裁判文书制作格式,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制作行政裁判文书提供规范化指引,全面提升我院裁判文书质量。
通铁法院制定的《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制作标准》,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以及长铁中院的案件评查标准,对院内行政诉讼裁判文书的格式规范、写作规范、版面制作格式等进行了统一,并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裁判文书写作过程中常见的错误、问题等进行了归纳总结。
裁判文书不仅是人民法院呈现给当事人的反映诉讼过程、诉讼结果的法律凭证,也是法院和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下一步,通铁法院将继续在司法实践中探索裁判文书的体例结构、制作规范等,对裁判文书标准不断加以完善和优化,促进法院审判质效整体提升,为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打下坚实基础。(吉林省通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