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乐佳)12月27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顺利对岳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提起公诉。
今年12月,一起聋哑人多次盗窃小车财物的案件移送至黄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保障审查起诉阶段讯问过程的顺利进行,该院特地为其聘请了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手语老师做翻译。
经过联系,经验丰富的手语翻译老师跟随承办检察官一起来到看守所。“2016年11月8凌晨,你是否将停放在在世纪华联超市对面路段的黑色奔驰车玻璃砸破,并将车内黑色手包偷走,包里当时有多少钱?2021年9月7日,你是否在人民大道将一辆红色起亚牌轿车扶手箱里的1300元现金偷走?......”承办检察官和手语老师一边开导,一边放慢语速,向范某某逐项核实侦查机关移送的犯罪事实。
“法律规定对聋哑人的处罚较轻,你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我们一定为你申请从轻处罚。”承办检察官通过手语翻译耐心、细致地告诉岳某某,并告知其关于认罪认罚的相关制度。有效的沟通很快打消了嫌疑人的顾虑,“听”到这一切,范某某主动拿起桌上的纸和笔,缓缓写下“我一定认罪认罚”,并交代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和作案过程。
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岳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在坚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重视依法保护人权,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整个讯问过程为聋哑人提供手语翻译,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体现了司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彰显司法公正。(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