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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法院:两人开设赌场,获刑五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夏琦)12月28日下午,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文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文某某在互联网上购买“捕鱼机”、“水果机”及配件,并先后投放26台“捕鱼机”、“老虎机”到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田坪镇、三穗县城区、湖南省新晃县城区、林冲乡、岑巩县水尾镇等地部分店内供他人赌博,赌资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2021年4月、5月,民警依法从店主钟某等人处扣押陈某某、文某某投放的“捕鱼机1台”、“水果机”20台。2021年5月,经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认定,陈某某、文某某投放的“水果机”、“捕鱼机”具有投币、退币功能,并具有选定倍率、以小博大功能,为赌博游戏机设施。2021年4月28日18时许,被告人陈某某、文某某在玉屏县大龙镇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文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赌资100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依法惩处。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某、文某某共同开设赌场,在经营管理赌场过程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陈某某、文某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坦白的量刑情节,可以依法从宽或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文某某积极退缴部分赃款,且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遂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陈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被告人文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陈某某、文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说法: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牟取暴利,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风气,更会使人沉迷赌博酿成大量家庭悲剧。广大人民群众应清醒认识赌博的危害,树立守法意识,坚决抵制赌博活动,切莫以身试法,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贵州玉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