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松茂 郭莹莹 任爽)近年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部署,坚持把“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作为试点改革的出发点和落实点,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便捷、高效、经济的新期待新要求,试点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构建速裁案件专业审判模式。选配4名审判经验丰富、审判效率较高的员额法官,按照“1(法官)+1(助理)+2(书记员)”的模式组建民商事案件速裁审判庭,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6个调解工作室和2个速裁法官团队,配置2名员额法官和12名专职调解员,搭建诉前调解和速裁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
二是完善分流机制,打造“简”主“繁”次新格局。完善立案分案办法,精准识别繁、简案件,简易案件进行标记、分流。分离事务性工作,建立辅助性事务前移机制,涉及送达、鉴定、保全、事项告知等事务性工作,探索通过诉前调解、立案、庭前准备、庭前会议由调解员、审判辅助人员或外包公司完成,让员额法官专司判案,提升简案裁判效率。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为案件审理提速加油。积极探索简化的庭审流程、裁判文书等,推广案件要素式审判机制,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规范案件审判程序的转换衔接,严格控制小额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换,确需转换的由院长审批;推广信息化深度应用,大力推广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网上交费、电子送达等“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深化律师服务平台应用,真正让当事人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纠纷。
四是加强工作联动,提升诉前纠纷化解效能。与荥阳市各乡、镇(街道)基层组织、司法局、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关系,司法局驻派10名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参与诉前矛盾纠纷化解;与三家律师事务所合作,每天安排1名律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展线下调解工作;加大线上调解力度,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注册调解组织40个,采取“调解+司法确认”快速办理模式,实现诉前调解案件“一站式办理”,有效地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萌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诉讼、执行、信访案件压力。(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