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莹)执行工作中一直都存在“查物找人难”,但有了社会多方力量的协助后,执行工作就可能会峰回路转。12月1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在村委会的大力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这也是中原区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直接成效。
今年5月2日,陈女士原本打算通过手机银行给朋友转账15000元,没曾想,一时疏忽竟将15000元误转到了陌生人李某某的银行账户。发现操作失误后,陈女士赶紧找到银行,请求银行再把钱转回来,但此时银行已经无能为力。陈女士报警后,警方建议其联系对方退回,如果对方不主动退回的话,可以选择到法院进行诉讼。经过多方想办法,陈女士仍无法联系上陌生人李某某。无奈之下,根据银行和警方提供的李某某的个人信息,陈女士将李某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其返还15000元。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某向陈女士返还15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未主动返还,陈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宋涛依程序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手续,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但通过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通过网络查控也只查询并扣划到2500元。
为了进一步寻找被执行人,执行员宋涛根据被执行人的户籍地址来到中原区莲湖办事处小址刘村村委会,希望通过村委会了解更多有关被执行人的信息。村委会书记知道原委后,表示村委会将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尽全力寻找李某某。但由于拆迁后村民分散居住,所以需要进一步联系才能确定是否可以找到李某某。
经过村委会多方联系,12月初,村委会反馈信息,已经联系上李某某的哥哥,哥哥表示会想办法联系上李某某,并尽力劝他还钱,如果李某某不能及时还钱的话,哥哥会把这笔钱补上。最终,在哥哥的劝说下,李某某同意退还这笔不当得利,当天将7000元交到法院账户,并答应一周内把剩余的钱补齐。12月16日,李某某来到法院亲手将剩余5500元交还到陈女士手中。至此,案件全部执结。
回顾该案的执行过程,该案能够顺利执结一方面得益于执行干警的因案施策,另一方面得益于社会力量支持执行工作意识的提高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不断完善。下一步,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将在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同时,积极争取区委、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依托“三零创建”和平安建设考核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推动社会多方力量参与执行、支持执行,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并继续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