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耿士淇)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12月14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浑江区大队民警张鹏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教育培训。
培训中,张鹏警官以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日常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从本市交通现状、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与管理因素、易发事故的不安全驾驶行为以及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建议等方面,用数据详细地分析了人、车、路、气象等几个事故高发因素,列举大量案例分析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种种不安全驾驶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教育驾驶员一定要提高安全驾驶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共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此次培训,驾驶员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及违规驾驶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以对组织负责、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在社会上树立法院干警遵交规、守秩序、文明有礼的良好形象。(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