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芸 徐橙)为更好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为民办实事力度,12月3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承办检察官联合当地的“三哥调解室”,将听证场所安排到乡镇,邀请侦查机关代表、案件当事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社区主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等参加会议。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未避让、夜间行驶未降低车速导致被害人的死亡。余某某具有自首、主动赔偿获得谅解的情形。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并就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了介绍。犯罪嫌疑人当场认罪悔罪并赔礼道歉。听证员分别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对李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后,该院综合考虑了听证员和听证会参与人员发表的讨论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作出处理决定。
本案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在案件移送该院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作为,联合“三哥调解室”,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以及犯罪嫌疑人,了解矛盾化解情况,并协调各方关系,将公开听证会直接设置在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在乡镇,更加方便了解被害人的真实意愿,知晓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评价,真正做到既保证司法公正,又将“枫桥经验”贯彻到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此次公开听证会使检察办案活动更加透明、公正、规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