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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案1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贵州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案18名犯罪嫌疑人被玉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4名漏犯被追捕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琴)数字人民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让使用者感受到了数字金融的便捷,不用联网,不用打开手机App扫码,用卡片或手机触碰一下,就可解锁共享单车、体验无人驾驶、无人超市、直接兑换多种外币,其独特的支付交易方式被犯罪分子盯上,诈骗的手段跟着“升级”。
 
  2021年10月27日,境外诈骗分子冒充快手平台客服电话联系被害人姚某,告知姚某其购买的染发剂因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获得320元的理赔款,要求姚某提供支付宝帐号收款。姚某提供支付宝帐号后,诈骗分子以支付宝帐号有风险无法将退款转入为由,要求姚某转款到指定的安全账户,并多次以错过转入的安全时间未能解封支付宝为由,要求姚某继续转钱,并让姚某下载“飞书”APP加入视频会议进行指导。诈骗分子通过远程会议协作屏幕共享功能发现姚某手机中安装的企业银行APP,逐步提高解封资金,诱骗姚某转款,姚某为了挽回损失,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将单位资金180余万元分11次转入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账号内。
 
  案发后,玉屏检察院高度重视,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并办理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为了非法获利,接受藏匿在缅北的诈骗团伙安排,先后在呼和浩特、北京等数字人民币试行地充当管理人,指导提供银行卡的卡主郭某等10余人在数字人民币试点银行办理银行卡,为卡主下载数字人民币APP绑定银行卡,将卡主输送到桂林、洞口、温州、武冈等地交给负责转账的操盘手罗某、陈某、林某等人,并积极发展冉某等卡商卡农在全国各地物色卡主。罗某、陈某、林某等操盘手利用卡主绑定的数字人民币账户为诈骗团伙转移资金洗钱,将诈骗所得由“黑”变“白”,帮助诈骗团伙逃避法律打击。
 
  据悉,这是我国数字人民币试行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的案件。以赵某为首的25人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层级清晰、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高。数字人民币钱包虽然经过实名制认证,但具有支付交易隐私强、支持可控匿名等特点,公安机关无法直接获取相关交易信息,需要和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清算公司等沟通确认,这便给赵某等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结合资金流动等特点,经过严密的分析论证,玉屏检察院最终对指导办卡验卡的管理人员、转账操盘手、卡商、卡农等18人分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并追捕漏犯4人。
 
  近年来,网络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对社会治安、人民财产甚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犯罪分子擅于利用公众对新生事物未完全了解和接受的时机,设置各种各样的陷阱,最终达到诈骗的目的。自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以来,玉屏检察院积极响应,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两卡”犯罪,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的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震慑了犯罪,推动“断卡行动”再上新台阶。
 
  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即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式,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交易无需经过第三方平台、无需网络等特点。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相继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等地启动试点测试,2020年增加了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苏州7个试点测试地区。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132万个,覆盖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领域,开立个人钱包2087万余个、对公钱包351万余个,累计交易笔数7075万余笔,总金额约345亿元。
 
  检察官提醒:
 
  利用数字人民币诈骗需要经过填写个人信息、参与视频会议、提供短信验证码、远程电脑操作等环节。凡是利用数字人民币获利、返现、参与“数字人民币交易所”的交易均为诈骗。无论不法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的骗术如何花样翻新,但所有的手段万变不离其宗,广大群众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一旦遇到索要账号、密码或转账等情形,一定要冷静思考,切勿因贪图便宜而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不要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做好自己的卡管家。(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