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法官,我找你有急事,我终于筹到钱了,能不能不拍卖房子。”11月11日一大早,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高会娟就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
这事儿还得从刘某向银行贷款说起,被执行人刘某于2018年8月8日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银行借款11万元,贷款期限为120个月,期限至2028年8月7日。刘某父亲刘某甲及母亲汪某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汪某还将自己名下一套住房用于贷款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2019年9月后,刘某未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将刘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均未主动履行,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银行存款,法院遂依法查封了汪某名下被抵押的房产,并于2021年9月7日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涉案抵押物协商评估拍卖事宜。经双方当事人议价后,法官再次单方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希望再给被执行人预留一定筹款时间。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承办法院决定再给被执行人留一个月筹钱时间,到期仍不能履行再以议价144000元起拍价进行拍卖。预留时间到后,被执行人还是未能履行,法院遂委托辅拍机构在拍卖平台上发布拍卖公告。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尽快筹款。11月11日,被执行人刘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到银行当场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共计114833.81元。履行完毕后,法院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和房屋的查封,并撤回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拍卖委托。至此,案件成功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胜诉裁判权益的重要手段,是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推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彰显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重要工作。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当事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不多,很大部分案件生效后最终要进入执行程序,这是当前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大幅上升的原因之一。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减少对被执行人影响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严格规范公正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依法打击惩处规避、逃避、拒绝执行等违法行为与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良好氛围的关系,妥善处理好积极救治尚有生存价值的企业与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的关系,把握好执行的天平。本案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执行能动作用,一方面依法推进议价委托拍卖程序,另一方面坚持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再给被执行人争取一个月筹款时间,同时督促被执行人想办法筹款,最终推动被执行人在预留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较好地处理了严格规范公正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银行的合法权益,也保住了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同时兑现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达到了“多赢”的效果。(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