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涛 夏雪)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案件质量,11月5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三书比对”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对被评查院的19件办结并生效的一审公诉案件进行了评查。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听一听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有利于督促我们规范司法行为。希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评查活动进行监督和对检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在评查开始之前,玉屏县检察院负责案件评查的检察官说道。
评查中,负责评查的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内容、标准以及结果运用等具体情况,并演示全国检察业务应用2.0办案软件中的案件评查功能。人民监督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查线上阅卷、与检察官交流询问等方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评查,并形成书面评查报告报铜仁市人民检察院。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孙飓对所评查案件的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同时对检察机关能邀请“外力”对案件质量进行把关的作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一步,该院将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发挥内部监督与外部制约的合力,有效深化监督效果,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