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小瑞)自2021年3月份发布《关于开展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梅政法联发﹝2021﹞3号)以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与市总工会依托建立的“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化解了一批涉及劳动者切身权益的纠纷,并针对在纠纷联合调解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和漏洞,联合切脉问诊、一同开具良方,成功实现了因地制宜促进企业发展和因案施策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双赢”,实现了法院延伸司法触角和工会零距离关心职工的双赢,打造了府院联动的“护薪”版。
为总结联合调解的经验,探索联合调解的升级,改良联合调解的方法,磨合联合调解的流程,充实联合调解的力量,10月8日,市法院与市工会联合召开“办实事、治欠薪”法院+工会推进会,会议形成了进一步加强司法确认对调解成果的保护、进一步借力互联网实现“双线”调解、进一步下一线、进企业强化源头预防的共识。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晶提出:“法院+工会”联合调解是坚持和发展 “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要充分认识“法院+工会”模式对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联合化解的创新意义,对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突出意义。在化解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中自觉将联合调解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市总工会副主席马强要求:要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强化对开展“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联合调解的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常沟通、定期会商的工作机制为突破口,以纠纷化解为导向,形成精诚合作的联合调解氛围,深化工会维权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体现工会作为。(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