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邓剑兴)为积极响应最高院《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考核验收方案》精神和省高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司法警务人员“实战化训练”第二阶段考核验收的通知》要求,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于9月27日开展警情模拟处置演习。
【演习内容】
安检场所遇有醉酒当事人夹带刀具企图进入并破坏安检设施,辱骂司法警察时的处置,处置过程中,带班法警王克鹏同志通过如下处置,进行预案实施:
(一)进行酒精测试,及时留下视频、音频证据。
(二)告知饮酒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
(三)对于醉酒闹事,发生撕扯、殴打等行为时,立即制止,启动三级事件响应。
(四)对其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依法使用警械。
(五)发生违法行为及时联系公安机关。
(六)消除危险,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立即恢复正常安检秩序。
演习结束后,省高院法警总队领导以及市中院支队领导分别对此次警情模拟进行了点评,并对不足之处进行进一步指导。我院警队分管领导白玉林同志表示,司法警察大队要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实战化训练大纲和考核标准制定更加详细的训练计划,本着“以练促战、战练结合”的原则,以此次警情模拟处置为契机,加强对机关审判区、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与检查工作,切实提升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更快更好地完成好司法警务工作。
通过此次“警情模拟处置”,不仅增强了我院司法警察的实战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提升了文明执法能力和处突应变能力,为下一步处置突发事件积累宝贵经验,为今后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机关安全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