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钟文玉 朱善永)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在市院第八检察部的指导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能动司法,牵头组织位于拉林河两岸的双城区人民检察院、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扶余市人民检察院五地基层检察机关成立了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联盟,为拉林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8月18日,作为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联盟牵头单位的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两省五市区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联盟第一次联席会议,受当前疫情形势影响,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由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慧主持,五地检察机关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正式通过了《两省五市区关于成立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联盟服务和保障拉林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拉林河发源于张广才岭南部的别石砬子山,大致自东南向西北行,黑龙江省境内流经五常市、双城区,对岸的吉林省流经舒兰市、榆树市、扶余市,其多数河段为黑龙江、吉林两省界河。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物质需求的迅速增长,非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捕、乱排等河湖管理问题不断增多,使拉林河的生态环境遭到很大程度的破坏,跨区域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安全和自然资源保护面临巨大挑战。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双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议下,由双城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五地检察机关共同协商,联合出台《意见》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意见》由双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草,广泛征求了四地检察机关意见建议,通过反复斟酌、仔细修改,并经过市院第八检察部精心指导,最终形成了《意见》定稿。
《意见》分为目标宗旨、工作重点、协作机制、推进落实四个方面,重点明确了七项协作机制:一是日常联络机制。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确定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线索交接及文件传输等工作。二是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化,对于跨区域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以及突发性敏感问题,共同探寻新的对策和措施。三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整合,在把握政策、应用法律、办理案件等方面互相借鉴,加强协同。四是办案协作机制。对于重大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需联合办理的,成立联合办案组,挂牌督办,共同派员介入案件调查,提升办案质效。五是交流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介绍办案经验、研讨疑难问题,互派业务骨干交流学习,有针对性地提升检察干警的生态检察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六是线索移送机制。发现有关跨区域案件线索,属于其他地区管辖的,应及时将线索移送给相关检察院;对均有管辖权的跨区域重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本着有利于案件办理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的原则,协商解决管辖问题。七是交叉列席听证机制。实现听证会交叉相互列席,结合多方意见建议,全面提升公开听证针对性,持续扩大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的影响力、覆盖面。
联席会议上,五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院近三年来关于“涉河湖”公益保护专项案件的办理情况,对自身河湖治理领域专项行动成果做了经验介绍,针对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落实《意见》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五地检察机关共同推选由双城区人民检察院为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联盟的第一届主持院,并明确每半年选举一个基层院为主持院,负责统筹协调联盟的整体工作,推进《意见》落地落实。双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主持院,对本次会议做了总结发言,希望五地检察院不断深化务实合作,全面强化信息共享,做到时刻紧盯拉林河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切实肩负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以更加有力的司法担当不断擦亮拉林河流域生态“底色”,做到切实提升高质量发展“成色”,携手将拉林河打造成生态宜居的美丽界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