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陆耀华)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区委、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桂林市委政法委相关文件精神,雁山区委政法委具体工作要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矛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发《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警力下沉排查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工作方案》,指导全院干警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各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月9日至16日,雁山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率队组成4个工作小组,赴雁山区大埠乡11个村委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活动,对本辖区内可能存在个人极端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筛选、核实、登记,做到不漏事、不漏人。
雁山区法院积极联系大埠乡司法所、大埠乡各村委,构建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围绕家庭纠纷、婚恋感情纠纷、邻里纠纷、房产物业纠纷、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反电诈、反偷渡、禁毒等重点领域,先在村委座谈交流了解整体情况,随后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户,全面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大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力度,切实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民心安定”工作目标,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祥和安宁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