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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法警总队到延边中院检查安全保卫及“六专四室”建设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若天)为深入贯彻全国法院安全事故案例通报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5月17日下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杨文华一行到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对安全保卫及“六专四室”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建生及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工作原则,详细查看了一楼安检系统、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装备室、监控室及“六专四室”设施建设情况,并对刑事案件警务保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梳理。
 
  检查结束后,杨文华副总队长对中院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所做的各项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意识,把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增强防范意识,做好预防工作,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规定要求逐一落实;二要紧盯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要聚焦问题、精心谋划、全面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建立清单、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三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法警部门作为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要在查漏洞、提需求、做协调上发挥主动作用,针对安全保卫工作中装备设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与后勤保障部门沟通协调。
 
  庄建生副院长表示,中院将认真落实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提出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底线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保工作的排查整治,全面加强警务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