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李芸)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召开,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监护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犯罪事实、主要证据、法律适用等情况,阐述了对该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对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剖析。犯罪嫌疑人向听证人员表示悔过,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愿意悔过自新,自愿认罪。监护人进行了表态发言,感谢检察机关给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会做好对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人民监督员赞同检察院的不起诉意见,认为涉案的未成年人因为年纪尚小,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正确的是非观,都是为了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一时冲动才导致犯罪,对于这样的未成年人还是要以教育挽救为主。
侦查人员表示该名未成年人没有前科劣迹,自愿认罪,也对被害人进行了补偿并取得谅解,对他们做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给他们一次机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了参会各方代表的意见和理由并记录在案,以此作为案件最后处理的参考意见。参会人员对以不公开听证方式听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意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推动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各方的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良好做法,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人文关怀,能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本次听证会是我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的具体举措,也是我院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的有益探索。今后,我们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晓波表示。(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