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杨长霖 戴有满 蒋大泉)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1年1月,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县域内窨井盖塌陷、缺失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邦洞街道马路街、凤城街道擎天路等路段多处窨井井盖下沉,且部分窨井井盖受损严重,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根据案件线索,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对受损窨井盖进行修复。收到检察建议后,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的大排查,对已损坏或塌陷的133个窨井盖进行了全面维修,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民生无小事,窨井盖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天柱县检察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