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贺金霞)为了营造学《民法典》、用《民法典》的浓厚氛围,陕西省富县法院组织安排本院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轮流讲《民法典》。3月3日上午,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民忠进行了《民法典》培训第一讲。
此次讲座阐明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重点对总则编进行了辅导。周民忠院长结合审判实际,以案释法、以理论证,针对如何做好人民满意的法官提出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民法典;二是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做到谁执法谁宣传,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三是做好《民法典》的运用,注意新旧法律衔接,在办案过程中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陕西富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