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彤)为贯彻落实全区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在中院党组书记王菁同志亲自安排下,2月15日至17日,中院执行局采取主动靠前、靶向指导的工作方式,新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深入高昌区法院,就高昌区法院近期执行工作开展“点对点”帮助指导工作。此次帮助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质效指标分析、逐案研讨、抽查案件、信息化培训等形式,帮助提升质效指标、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行队伍管理。
中院执行干警到达高昌区法院后,根据执行考核情况,对照高昌区法院执行质效数据逐项分析,查短板补弱项,深挖问题根源,逐案提出整改方案,争取在第一季度提升高昌区法院各项执行质效排名。然后,对执行案件的卷宗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终本、终结案件是否符合标准,对高昌区法院执行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性的业务指导。在信息化应用方面,针对信息化应用工作出现的疏忽点开展培训,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工作措施。
中院执行法官与高昌区法院的法官连续三天深入沟通交流,对所有未结案件逐案分析,就地解疑答惑,提出解决方案,帮助高昌区法院高质量、高效率的办好未结案件。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于志刚同志召开座谈会,高昌区法院党组书记李峰同志、立案庭负责人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针对高昌区法院如何加强立审执协调、如何提高质效指标等问题,他指出,高昌区法院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正确把握;方法上要找准要害,有效整改,在操作层面上找到解决办法;开展执行工作要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式,竭力提升执行工作各项指标;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对执行工作的推动,实现执行工作的高效便捷式发展。(新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