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马永泽)驿站,是古代供传递军事情报的官员途中食宿、换马、休息的场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建设“执行驿站”,为异地来梅开展执行工作的执行干警敞开大门,提供便利,协助执行。
2020年11月5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的两名执行干警来梅河口市办理执行案件,该案件被执行人的车辆停放在梅河口市某街道,但由于异地执行存在一定难度,万柏林区法院执行局遂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在收到请求后,梅河口法院立刻派出5名执行干警前往车辆停放地点,协助执行。第一天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该车辆的出行轨迹,但干警们并没有灰心丧气放弃执行,迅速联系相关部门对车辆进行查找,经过一番努力,第二天成功将该车辆进行扣押。
这次协助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扣押车辆是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协助异地执行的一个缩影,梅河口法院的执行干警闻令而动,全力协助,用实际行动外化了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价值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将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梅河口法院将继续创新并优化“执行驿站”,为兄弟法院到梅河口地区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便利,也将继续建立、完善与兄弟法院间的协助、联合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合作,形成执行合力,布控执行“天网”,携手共破执行难题。(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