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市中院以“1+N”系列措施为抓手能动司法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吐鲁番市中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万彬 庞玉平)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自治区高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和行政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020年10月30日,新疆吐鲁番市中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吾买尔·吾守主持,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吐鲁番市中院知识产权合议庭法官参加了会议。
联席会议上,吐鲁番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万彬同志通报了近三年吐鲁番市中院审理的涉及知识产权类民事案件的整体情况、典型案例。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吾买尔·吾守同志就近三年吐鲁番市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就吐鲁番市域内的地理标识注册现状进行介绍。随后,双方就司法审判工作、行政执法工作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类型、侵权行为认定、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标准的统一、信息交流共享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初步交流,并达成在司法部门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之间建立沟通联络会商机制的合作意向,为形成沟通联络会商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下一步,吐鲁番市中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聚焦经济发展“1+N”,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沟通联络会商机制,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困境,发挥各自职能,进一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共同推进吐鲁番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疆吐鲁番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