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晨 李成贵 丁洪花)为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防领导干部及司法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案件,确保司法办案廉洁性,维护司法公正,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联合县委政法委与派驻纪检组对该院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据悉,长白法院党组对“三个规定”工作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审务督察室),院党组书记亲自部署该项工作,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为加强“三个规定”执行力度,该院党组与与院派驻纪检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已查处的党员干部涉及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倒查记录责任。党组与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至少每半年一次排查记录情况,依法及时处置,严肃查处违反“三个规定”案件。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座谈交流、随机询问人员、查看资料、抽查案件的方式对该院各部门“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工作人员对“三个规定”内容的理解掌握情况,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是否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司法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法官干警是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回避的情形,法官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是否存在不正当接触、交往等情况,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对该院各部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该院党组与县委政法委、派驻纪检组联合监督检查,对各部门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有了较全面的掌握,对督促各部门积极推进“三个规定”的制度机制,贯彻好落实好“三个规定”,构建风清气正的法治长白发挥有效的促进作用。(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