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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法院:疫情期间不减速 线上执行促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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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热依汉古丽)连日来,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近期执行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安排部分执行干警助力社区,部分干警在单位值守开展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执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赵某某申请执行宝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宝某某。宝某某表示其经营一家餐厅但经营状况不好,处于亏损状态,同时提出能否考虑企业的困难,分批偿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执行员与申请执行人赵某某电话联系,经多角度沟通和释法析理,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当天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了部分案款。本案从立案到执结不到三天时间。该案的顺利执结是该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张某某申请执行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员拿到案卷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电话无法打通。因疫情防控期间不方便当面约谈当事人,执行员根据被执行人的电话号码,将其添加为微信好友。执行员在微信送达执行通知书,在短短的几分钟,被执行人将5000元案款转到法院微信账户,该案不到一天时间执结完毕。
 
  赛某申请执行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中,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2万余元,足以履行义务,执行员立即冻结该账户,及时控制了财产。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木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尽量减少与当事人直接接触。同时,召开视频会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灵活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接待当事人,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接触”,确保疫情期间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不拖延。(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