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侯一雯 曾志峰)为使未成年人远离香烟危害,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未检部门检察干警主动出击对县域内校园周边烟草零售进行走访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家较为密集(玉屏县第一中学门口附近近20家、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附近近10家),其中部分商家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出售香烟的标志或者张贴标志位置不明显又或者使用物品遮挡该标志,部分商家存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香烟的行为,经调查更是有部分商家存在向未成年出售香烟的情况。这些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造成潜在危害,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刻不容缓,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势在必行。经研究,该院及时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烟草专卖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校园周边烟草制品经营活动,对校园周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不予许可,并逐步减少校园周边烟草零售店,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县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未按规定经营的烟草零售者进行查处,对学校周边香烟零售商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并对一户违规向学生出售香烟商家予以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该局表示在以后工作中,会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向未成年售烟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对校园周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一律不予办理,切实履职尽责,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无烟环境。
检察官呼吁:未成年人处于长身体、学知识的关键时期,吸烟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自制力弱,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误导,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形成共识,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健康环境,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